「靜坐」和「禪坐」

文/ 悟覺妙天禪師

開始禪修,有人會問:「靜坐」和「禪坐」有什麼不同?「靜坐」和「禪坐」不同之處,在於境界不同。「靜坐」只是停留在五官的層次,「禪坐」則是突破五官活動的障礙,進而突破心理與知識障礙,達到心靈的智慧境界,最終得到解脫。所以「坐禪」是不用五官,直接進入心靈深處。 開始禪修,有人會問:「靜坐」和「禪坐」有什麼不同?「靜坐」和「禪坐」不同之處,在於境界不同。「靜坐」只是停留在五官的層次,「禪坐」則是突破五官活動的障礙,進而突破心理與知識障礙,達到心靈的智慧境界,最終得到解脫。所以「坐禪」是不用五官,直接進入心靈深處。

「禪」的意義

「禪」與「修禪」也有分別。「修禪」,就是要「身定」、「意定」、「心定」。你能夠「身定」、「意定」、「心定」,才能見證到大自然,能夠體會及覺悟大自然的一切,祂的存在、祂的天性、祂的純真。能夠「身定」、「意定」、「心定」,你才能夠證得到純真、至善、完美,即「禪」的境界。

這也是所有宗教所追求的,因為「禪」就是宇宙間生命之母。宇宙間一切森羅萬象,他的生命都是從宇宙的「禪」這裡來的,一切現象、一切物相、眾生的法相也都是從「禪」這裡出來的,等於「禪」的影子。就像我們看電視一樣,電視有人的影子,一切五官所感覺到的事物,都是幻相。在世上有生命體、有始有終、有開始、有滅度的種種現象,這有限生命的種種都是「餘物」。

所以在「禪」的境界裡面,你必須要放下我們的五官。放下五官以後才能夠得到「現在意識」的清淨,因為「現在意識」是現在人思想、精神的思維活動,能夠把現在的思維、「現在意識」暫時放下、空掉,一方面再把「過去意識」也空掉,「現在意識」叫做「我執」,「過去意識」(或「潛在意識」)叫「法執」。「我」、「法」二空。

世尊成佛的時候說,所有眾生都有佛性,因為「我執」、「法執」沒有辦法除掉,才不能見到佛性。所以禪宗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放下「我執」和「法執」,放下「現在意識」和「過去意識」,然後就停留住於我們的「第三腦室」,「第三腦室」是第八意識,所謂的「光明藏」。

「禪」的境界

「禪」的境界,就是一切森羅萬象、一切原始生命之母,這就是「禪」之光、聖靈之光。佛教也好,回教也好,任何的宗教所追求的都是「禪」之光。若要證到宇宙的根源,一切生命之母,就是要從現在開始,要「身定」、「意定」、「心定」。一般佛教的意義,「諸惡莫做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,是諸佛教」,叫我們罪惡不管大小,都不可做;不但不可以做,更不可以去想。一切的善事,不管大、小都要去做。這樣可以清淨自己的意念,讓我們的五官清淨以後,到達「第六意識」,就是要自淨其意。「第六意識」清淨以後,應該還要再清淨我們的「潛在意識」。

真正佛教的意義,應該是剛才所講的之外,還要強調我們的智慧。有了智慧以後,就可以破除一切假相、一切無明,證到「實相」的境界。要證到「實相」的境界,就要有「禪」的智慧,所以我們要「修禪」。

「修禪」就是要「身定」、「意定」、「心定」,我一再反覆強調自己修行的方向,不要自己坐了幾個月,或是坐了很短的時間就說身體痠、麻、痛,受不了。你要有這種精神,你要去體會眾生。眾生本來就會有這種痛苦,你要讓這些眾生跟我們的心靈一起超越「三界」。

所以在我們禪修當中,更要以超越的精神來突破生理的病況,突破精神及心理的困擾與障礙,才能達到心靈的境界,才能夠印證「禪」的智慧,最終能證到「禪」的光明寶藏。

原文網址:敦南禪修會館(Facebook)